近日,审计署公布了“38个中央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随即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总理在2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严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审计曝光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给公众一个“明白账”,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改进工作,群众对此拍手称快。但是,如果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就会造成“老问题尚未解决、新问题接踵而来”的局面。审计的最终目的并非让某个单位因曝光而“出丑”,而是促使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且不敢再犯。
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实行对账销号,10月底向国务院报告整改情况,并在向全国人大报告后对社会公布。
将整改落到实处,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不妨从两方面入手:一种原因是对审计程序进行改革,加强审计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另一方面,要进行长远的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杜绝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产生。
改革审计程序,需要明确审计部门有权对问题单位做责任追究。只有让违法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有很大成效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
在改革审计的同时,还应注重长远的整体制度建设。之所以审计出的多数问题成为年年都有的“顽疾”,归根结底还要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违规的体制,切实发挥各个法律、监督管理体系的效力,形成不能且不敢违规的“顶层设计”,就能从根本上杜绝“顽疾”的产生。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指出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调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克服屡审屡犯的“牛皮癣”。从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入手,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事项连同项目确定权和相关资金分配权一并下放。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和落实决策审批终身责任制、执行监督连带责任制,依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确保公帑花得明白、用得其所、造福人民。
人们希望,在接下来的审计结果报告中,看到的不单单是审计问题的罗列,还有有关部门整改情况的展示以及对违规现象的惩处。坚决把整改落实到位,向社会“交明账”,既是审计工作的必要程序,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切实需要。(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