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原料为“剖层皮革”,吊牌却显现“牛皮革”,顾客申述商场和专柜退货并三倍补偿。记者近来得悉,经北京通州法院调停,商场和专柜一起补偿顾客8900元。
崔先生称,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他在北京通州某商场购买了男人皮包5个,共消费2900元。皮包吊牌显现原料为“牛皮革”,他感觉皮包质量有问题,遂送往国家皮裘质量监督查验中心,质检成果为“该包正面、反面、底面面料原料为剖层皮革”。崔先生以为,皮包未注明“剖层”字样,商场和专柜的行为归于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故申述要求商场和专柜交还货款2900元,三倍补偿8700元,以及检测、交通、误工、打印费等。
通过法院调停,商场和专柜代理人同意为崔先生处理退货,并付出崔先生货款及补偿合计8900元。
法官表明,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的有关规范,剖层皮革原料应清晰标示“剖层”字样。法官提示厂家在出产皮革产品时,其产品吊牌的标志应严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示,避免误导顾客,产生胶葛后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