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今天(8月13日),《江苏新时空》栏目以《江苏: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让企业轻装上阵》为题 ,报道了江苏推行信用加执法间接式监管,解决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的问题。其中,点赞扬州出台免罚减罚清单,让企业轻装上阵。
报道中说,家喻户晓的扬州绿叶食品有限公司,创办于清代乾隆、嘉庆年间。就在今年“烟花三月”期间,这家公司制作的牛皮糖被人举报了。
扬州绿叶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瑾:“他说我们的标签上面涉嫌虚假宣传,我们看了一下,营养成分表上面有一个数据,依规定标注应该是82.0克,结果设计师他有一个软件自动生成了82克。”
按照我国食品标签的有关法律法规,营养成分的含量,应该要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针对企业在食品标签中标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公司进行走访调查后,决定按照《扬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办法》的规定,对企业免予处罚。
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 杨宇:“企业的这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它属于一种叫标签瑕疵,性质上讲应该是属于一种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我们在走访过程中也发现,企业没有违反法律的主观故意,只是因为对相应的法律条文不熟知,属于一种无心之过,所以我们按照国家的相应的法律原则,以及按照我们免罚减罚的规定以及免罚减罚的清单,予以当事人免罚,要求当事人及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