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秦研 记者 刘旌 ) 李丽花了两万多元,买了一件女式毛皮大衣,依据标示,大衣的成分是绵羊皮,可她后来做了断定显现,领子、袖子等当地不是绵羊皮。她感觉自己受了骗,将商场给告了。
2011年10月,李丽花了两万多元,在南京某商场购买了一件毛皮大衣。依据合格证的标示,这件衣服的成分为绵羊皮,原产国是土耳其。买下衣服几天后,李丽委托了一家断定组织对大衣进行细心的检测。而这家组织出具的陈述数据显现,大衣的领子、袖子长毛皮部分不是绵羊皮。而商场也委托了另一家断定组织,对相同样式的羊皮大衣进行细心的检测,可成果显现大衣原料均为绵羊皮。
两边得到的辨别断定的成果有着不小的收支。这件毛皮大衣是否是全绵羊皮呢?李丽和商场打了官司。
在第一次审理中,法院又挑选了一家断定组织,这家组织的断定定见为,面料原料为绵羊皮,但衣领、袖口原料为山羊皮。
对这一定论,李丽表明认可,但商场则提出了贰言。不过,一审法院以为,终究这家断定组织出具的查验断定的定论契合法律规定,而依据这个定论,大衣的衣领和袖口不是绵羊皮,但商场在出售时没有注明,商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一审判定商场退一赔一。
一审判定后,商场上诉。南京中院审理以为,这件毛皮大衣所附标签注明的成分虽与断定成果有差异,但这种差异对产品的外观和质量并不发生质的影响,并且大衣的主体成分契合标签标示的成分规范,标签并没做出“100%绵羊皮”的标示,所以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景象,商场也没有做虚伪宣扬。
不过,商场的行为虽不构成诈骗,但对产品的成分标示不行清晰,不符顾客一般对产品规范和质量情况的认知。终究,南京中院判定:商场将两万多元的购物款还给李丽。(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