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5月22日讯 经过不合法途径进购、出售88种进口药品,晋江一药店店东王某经人告发,被公安机关捕获。之后,这些药品被依法按假药论处,王某因涉嫌出售假药被晋江市检察院批捕。近来,该案在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分金1万元。
王某在安海运营某连锁药店,出售多种常用进口药品。一直以来,王某都向林某、叶某(另案处理)购入,再摆到店内出售。但是,林某、叶某向其出售的这些进口药品都是未经国家相关部分同意的。其间,包括市民常用的风湿骨痛灵、特效鼻灵敏丸等药品。
上一年下半年,有市民向晋江市公安机关告发称,王某的药店长时间运营未经同意的进口药品。2014年7月9日上午11时许,晋江市公安局联合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来到王某药店,当场抄获风湿骨痛灵、太和洞久咳丸等79种次未经同意的进口药。
得知药店被查,王某当即赶往现场,主动协作查询。随后,警方又在王某开来的面包车上抄获特效鼻灵敏丸、太田胃散等9种次未经同意进口药品。警方和食药监督局工作人员发现,这些药品的外包装、说明书等均未标示同意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应依法按假药论处。经计算,扣押的88种假药出售金额为4380.7元。
随后,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检方以为,王某违法国家药品办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进行出售,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假药罪。违法后,王某主动投案,照实供述罪过,是自首,可从轻处分。近来,该案在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某终究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分金1万元。(记者_林雅萍 通讯员_吴鸿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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