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胡名态、夏江丽)在某家具旗舰店网购的两套真皮沙发,经检测竟然仅仅“合成革”原料,商家赞同退货退款但回绝补偿。南沙法院审理以为,梁某以被告“存在诈骗”为由建议退款退货并要求被告按货款三倍进行补偿、承当检测费用。法院判定被告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交还货款8560元给原告,另一次性补偿25680元、检测费500元给原告梁某。
2017年7月,住在南沙区的梁某在淘宝网上“某家具旗舰店”下单购买了2套线元,商家对该产品的介绍是“真皮沙发头层牛皮精约现代转角小户型客厅家具组合中厚皮艺沙发”,皮革饰面规模为触摸面皮,皮革原料为头层牛皮。
收到货之后,梁某发现两套沙发并不是真皮,取了沙发触摸面的小样寄往“广东出入境查验检疫局查验检疫技能中心”进行细心的检测查验。成果为“聚氨酯合成革”,并不是卖家所称的头层牛皮。梁某与商家交涉未果,向佛山市顺德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调停不成,梁某向法院提申述讼。
梁某以为,商家的诈骗行为导致其产业遭到丢失,申述要求退款退货,并要求商家按购买价的三倍补偿,合计25680元,别的商家要承当检测费用500元以及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赞同梁某退货退款的要求,但不赞同三倍补偿。被告供给本次买卖的网上聊天记录,辩称梁某所称涉案沙发质量不合格根据缺乏,对梁某的查验成果三性不认可,并称原告梁某并非顾客而是工作打假人。
南沙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原告梁某在庭审中对购买沙发的通过等进行了合理阐明,被告建议原告非顾客但不能供给根据,不予采信。原告梁某以被告“存在诈骗”为由建议退款退货并要求被告按货款三倍进行补偿、承当检测费用,有现实与法律根据,予以支撑。判定被告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交还货款8560元给原告,梁某一起交还涉案沙发2套;如梁某不能退回涉案沙发,则以4280元/套的价格相应抵扣应退货款;别的被告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25680元、检测费500元给原告梁某,并承当本案受理费227.3元。
原告建议退款退货并要求被告按货款三倍进行补偿、承当检测费用,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添加补偿的金额缺乏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被告是否“存在诈骗”,其焦点不在于产品是不是有质量上的问题,而在于销售者是否隐秘了与案涉产品有关的严重信息,以及该严重信息是否直接影响顾客的购买决议。关于沙发而言,触摸皮层是真皮仍是人造革,归于产品的严重信息,直接影响顾客的购买决议。销售者不能以次充好,不能做虚伪宣扬,不能对产品原材料等严重信息予以隐秘。